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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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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利用下列程序取得印表機資訊,則之後手動設定的任何選項將不會套用至驅動程式。如果您想手動設定選項,請在 [系統偏好設定] 中刪除並重新新增傳真機,然後在沒有取得印表機資訊的情況下手動設定選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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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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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您所使用的印表機機型,此功能可能無法使用。在此情況下,請手動設定選項 (請參閱「手動設定選項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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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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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驅動程式名稱顯示於 [印表機資訊] 對話方塊的上方且在 [從印表機取得的名稱] 中顯示的名稱不相符,則您無法正常使用裝置功能。若名稱不相符,請刪除您在 [系統偏好設定] 中新增的傳真機並重新新增 (請參閱「新增傳真機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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